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及薛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公告
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枣庄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及薛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ZZYLSB2014-259至ZZYLSB2014-263)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ZZYLSB2014-259 |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 医用气体设备 |
ZZYLSB2014-260 |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 液氧站配套设备 |
ZZYLSB2014-261 |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 配电勘察设计 |
ZZYLSB2014-262 |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 室外管线设计 |
1、供应商准入资格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1.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1.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医用气体设备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4、供应商所报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应具有供应商自主申报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5、2011年以来,医疗气体系统项目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至少2个(合同原件);
2.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7、供应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2.8、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二年社保证明、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和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网络查询地址与相关资料)
2.9、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参与报价。
2.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2.11、供应商需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电设备安装二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注册证及B类安全员证、项目经理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购买采购文件。(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液氧站配套设备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 具有供应商自主申报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5、201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液氧站工程或医用气体工程(含液氧站)至少2个; 液氧槽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至少2个(合同原件)或医用气体工程(含液氧站)单个合同不小于300万至少2个(合同原件);
3.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二年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网络查询地址与相关资料)。
3.8、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和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9、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3.11、供应商需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电设备安装二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注册证及B类安全员证、项目经理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购买谈判文件。(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配电勘察设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送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4.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供应商具有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10个及以上。
4.3、安全质量要求
安全质量要求: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5、室外管线设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市政公用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二、薛城区人民医院项目
1、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ZZYLSB2014-263 | 薛城区人民医院 | 心肺复苏仪 | 1台/套 |
2、供应商准入资格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2.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1、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地点:枣庄市新城区光明西路安侨国际花园2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电话:13406328701、13406328702
传真:0632-8666300
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3、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交(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要求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报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交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参与此次竞争。
五、报价保证金缴纳方式:报价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汇款或现金形式缴纳,不接纳支票和其它票证,转帐(汇款)的银行回单先传真至0632-8666300,以便及时确认。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不得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
银行转帐、汇款帐户:
开户名称: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帐 号:872010200011069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报价文件并密封好,于竞争性谈判开始前携带七份报价文件(正本两份,副本五份)到达谈判现场并当面提交给谈判小组。供应商应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17日(具体项目安排另行通知),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城民生路)。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文化东路25号)
薛城区人民医院(薛城区燕山路365号)
九、其他注意事项:为方便联系与沟通,请各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务必留下准确、便捷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电子信箱等,如有更改请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