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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心血站招聘临时医技人员的公告
来源:枣庄市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6/2/22 字体:

枣庄市中心血站招聘临时医技人员的通知

根据我站采供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体检医师3名,临时检验技士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血液事业,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专业修养和良好的品德。

2、无刑事犯罪和经济违规行为,无劳动争论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3、符合采供血机构身体标准要求。

二、岗位要求

(一)体检医师

1、医疗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检验技士

1、检验、生物、化学、医药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30周岁以下(含30岁)。

三、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开始报名,时间为10天左右;

2、报名地点:市中心血站办公室(文化东路40号3层307室);

3、相关要求: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执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内容、时间、办法

1、考试方式: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

2、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办法:

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局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考试考核小组,负责考试、面试、考核等工作。招聘各环节均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招考人数、考试和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若拟录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采用择优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在职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六、其他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 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聘用

被录用人员持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我站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参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及血站目前临时合同工标准、福利待遇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文化东路40号

邮编:277100

联系电话(传真):0632-3319540 

联系人:栗玲

枣庄市中心血站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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