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计局,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开展2015年“枣庄市卫生新闻优秀作品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卫生新闻宣传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部门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手段和舆论保障。开展卫生新闻优秀作品奖评选活动,有利于宣传卫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展示卫生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增进社会对卫生工作的认同,改善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感受,营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有利于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激发广大卫生新闻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不断提高卫生新闻作品的质量。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须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在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国家批准的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新闻作品。侧重于刊发在省级以上媒体质量好、影响面大的作品。
参评作品类别分为报刊新闻(含图片新闻、报刊理论文章等)、广播、电视和网络新闻四类。
三、评选标准
(一)独创性:参评作品依据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系作者以独特视角和观察力,深入采写的好新闻;
(二)影响力:参评作品富有时代特色,符合“三贴近”要求,在见诸媒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获好评;
(三)准确性:参评作品遵循新闻宣传工作“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语言生动,感染力强。
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作品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五、参评要求
1、各区(市)、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报送数量分别为10件,局直各单位不超过5件。报送数量不限类别。
2、每件参评作品须一式4份,其中1份为原件(报纸类需提供作品整张版面),内容不能更新修改、编排、制作,其他为复制件。广播作品除制作CD、电视作品制作DVD外,还须报送文字稿。光盘外包装盒上写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时长,广播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为MP3、WAV等;电视(视频)为MPG、VOB等电脑能够播放的格式;网络作品需提供网址并打印页面全部内容。
3、每件参评作品还须填写《2015年枣庄市卫生新闻优秀作品奖申报表》(见附件),经本单位、本区(市)审批同意并盖章后,于2015年11月12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宣传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评选活动将由市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同时邀请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记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
联 系 人:张萌 刘妍然
联系电话:3332178电子邮箱:zzwsxc@163。com
附件:《2015年枣庄市卫生新闻优秀作品奖申报表》
枣庄市卫生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