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海曙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规定,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现公告如下:
原入围人员 | 报考职位 | 递补人员 |
33020330710 | 海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控(1) | 33020330712 |
33020330820 | 海曙区妇幼保健院 医学影像(B超) | 无 |
33020330106 | 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妇科岗位 | 无 |
33020330326 | 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拿岗位 | 无 |
33020330827 | 统招统分 医学影像岗位 | 无 |
33020330126 | 统招统分 全科岗位 | 33020330124 |
33020330212 | 统招统分 全科岗位 | 33020330209 |
33020330317 | 统招统分 妇保岗位 | 无 |
33020330811 | 统招统分 预防保健岗位 | 33020330807放弃 33020330803递补 |
以上递补人员请于1月14日前携带所需资料到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苍水街131号7号楼7306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