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甬医海曙准字[2015]026号
宁波海曙素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 别:医疗美容诊所
名 称:宁波海曙素颜医疗美容诊所
选 址:海曙区新典路108号嘉和大酒店B座1618室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牙椅: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
投资总额:30万元
其 他:无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6年6月14日止。
批准机关: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14日
注:本批准书已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在30日内纠正本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