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
2012年我厅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集中学习和考试活动,有效地促进基层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提高基层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今年新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掌握《规范》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厅决定,继续开展学习《规范》,并举办考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2013年新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2013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学习大纲,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学习《规范》和《方案》,并逐级开展知识测试和比赛活动。
二、参加人员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有从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
三、考试形式
省级将采用书面闭卷的形式举行考试,推荐人员参加综合科目考试。通过逐级选拔,每个设区市按规定名额(名额详见附表)推荐人员参加省级考试,
四、活动步骤
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规范》和《方案》知识比赛初赛活动。推荐优秀人员参加设区市复赛,具体组织形式,由各设区市卫生局确定。
各设区市卫生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规范》和《方案》知识比赛复赛活动。推荐优秀人员参加省级决赛。
省级考试定于11月份,具体考试时间及事项将另行通知。以设区市为省级考试的组织单位。参加省级考试对象:
(1)各县(市、区)推荐参考人员不少于5名;
(2)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局长或管理项目的科(股)长;
(3)2012年度省级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25名。
省级考试的考场安排在各设区市,各设区市参考人员不少于50人,考试试卷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省卫生厅将派员巡考。
五、结果应用
举行省级考试是检验各地学习《规范》和《方案》效果的有效形式,届时我厅将通报各地学习效果、考试成绩等情况。各设区市参加省级考试的成绩纳入201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内容,占总分权重的10%。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规范》和《方案》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对学习考试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学习《规范》的积极性。
(二)我厅将基层医务人员掌握《规范》和《方案》的情况作为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各地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将《规范》和《方案》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基层医务人员熟悉《规范》和《方案》的内容。
(三)各设区市卫生局于10月25日前将本地组织《规范》和《方案》学习比赛活动总结材料和参加省级考试人员名单报送到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志钊、汪海,联系电话:0791-86208100、86265623,邮箱:jxfsxx@jxwst。gov。cn。
附件:各设区市参加省级考试人员名额分配表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