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院、省直管县(市)卫生局: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新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加强对考试违纪违规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考试安全,严把医师职业准入关。各级考试机构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实行问责制,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 加强学习、深入贯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题的培训和解读,组织全体
考试工作人员集中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新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同时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管,确保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三、 注重宣传、积极防范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和向社会广泛宣传,扩大知晓范围,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自觉抵制考试违纪违规。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