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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转发省卫计委《有关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关于工作的公告》的公告
来源:贵溪市卫计委 更新:2016/2/23 字体:

关于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做好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雄石卫协分会:

为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现将省卫计委《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

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卫基层字[2014]1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必须申请执业再注册。为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注册对象

   执业再注册对象为《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2009年数据库中已在册,且拟继续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不包括在村卫生室从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再注册程序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将执业再注册的有关政策由乡镇卫生院书面告知所有已经注册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书面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已知晓执业再注册的相关要求。签字确认的书面通知书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收回、统一管理,以备查实。

  (二)乡村医生本人填写《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经聘用村卫生室、拟执业地乡镇卫生院审核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时上交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再注册要与乡村医生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情况、医德医风情况等,考核合格才能予以再注册。

  (三)乡村医生如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再次注册。乡村医生已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不再次注册,同时注销其原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

  (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准予再注册和注销执业注册的人员名单在其所在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张榜公示至少7天,接受群众监督。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规定程序注册,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不予再注册,并由县区卫生局收回原乡村医生证书。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是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规范实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是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发放机关,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将执业再注册有关政策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并保存相关书面材料以便备查。要规范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要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注册信息备案和档案管理制度,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信息要及时录入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由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格式统一印制,免费发放。在实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向申请人或机构收取和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三)严肃纪律,公开公正。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严禁将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进行再注册,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追究主管人员和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村民和乡村医生反映的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行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基层卫生处将对各地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各县(市、区)应于7月30日前收集齐《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和《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信息登记表》,在“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上机完成再注册换证工作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信息录入工作(具体操作时间安排我委将另行通知)。各设区市卫生局于8月10日前将辖区内各县(市、区)乡村医生再注册人员汇总表、注销执业注册人员汇总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汇总表报我委基层卫生处备案。

  联系人:龚明亮 

  联系电话:0791—86216553

   附件:1、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2、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信息登记表     

     3、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人员汇总表     

     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人员汇总表

     5、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汇总表

附件1: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近期二寸

免冠正面

半身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执业地点

毕业学校

学 历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编码:□□□□□□□□□□□□□□

  年  月  日

本人确认以上信息无误,现申请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再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编码:□□□□□□□□□□□□□□

  年  月  日

拟聘用村卫生室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拟执业地

乡镇卫生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考核意见

考核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事项:1.对于不予以再次注册人员,请再“备注”栏注明原因;

2.填写执业地点时,要填至***行政村***自然村。

附件2:

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信息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近期二寸

免冠正面

半身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执业地点

毕业学校

从事乡村医生时间

学 历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注册类型: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注册村级卫生机构名称:

本人确认以上信息无误。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业地乡镇卫生院

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本表不作为申请执业注册依据,仅供掌握在村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信息。


 

附件3: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区)

乡镇名称

行政村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号码

注册村级卫生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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