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确保面试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二、资格审查
请接到市卫生计生委通知的考生,于2015年6月24日—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以及《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到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办公室(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D座1025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准考证、告知面试的有关事项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上午08:30开始,面试时间一天。
四、面试地点
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五、面试方式、面试内容
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护理岗位面试以专业知识和现场技能操作测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答题时间为5-8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6月27日上午07:20前到达面试考场。集中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按时到达候考室考生的按弃权处理。
2.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宣布分数。根据面试成绩公布入闱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
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