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近期拟在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2名综合素质好、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吉安市卫生监督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卫生监督所文秘岗1名,执法岗1名。
二、报考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含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实职。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5.学历和专业条件:
①文秘岗:
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执法岗
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医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
以上岗位的专业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井冈山报》、《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卫生局政务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8日—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照常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http://www.jian。gov。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
gov。cn/)、或《吉安市卫生局政务网》(www.jawsj。gov。cn/)下载《吉安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吉安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29号)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为2013年5月20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足5:1,则取消该职位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文秘岗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写作(综合知识50分,写作50分)。执法岗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测试(综合知识50分,法律知识5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②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如果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经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入
对拟遴选人员,先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吉安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小苏,8252754(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