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58项行政职权项目。其中,涉及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行政职权4项,下放1项,取消3项。下放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1项职权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取消的3项职权为:省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项目管理(其他权力)、辽宁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其他权力)、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其他权力)、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比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