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和2014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要点安排,2014年全省继续开展了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经各级自评推荐,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拟命名沈阳市沈北新区等9个单位为辽宁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命名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0个单位为辽宁省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12月29日17点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委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反映要求内容真实、证据确凿,并在信封上注明“反映”字样。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佟海明 邓婧宜 联系电话:024—23388211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辽宁省卫计委中医一处 邮编:110005 附件1:辽宁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2:辽宁省中医药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名单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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