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辽宁省省直医院改革重点临床科室诊疗能力建设项目拟立项支持的78个项目予以公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先进性、实用性及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联系电话:024-23388493 附件:2015年辽宁省省直医院改革重点临床科室诊疗能力建设项目目录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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