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的通知》(辽卫办发〔2014〕48号)有关规定,经过乡镇卫生院自评、申请,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公示、推荐,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评审,拟确定沈阳苏家屯区陈相中心卫生院等11所乡镇卫生院为“2015年度辽宁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候选机构(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有关机构和公众如对公示中单位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8日前向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反映。机构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电话:024-23392130 23386150 联系邮箱:wstncc@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邮编:110005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201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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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年度示范乡镇卫生院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