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计单位、各考生:
根据绍兴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县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各单位现场确认安排:
4月20日: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
4月21日:其他社会医疗机构。
4月22日:中医院、张氏骨伤医院。
(三)现场确认地点:县卫生进修学校6楼教室。
二、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A4纸);。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见附表4、附表5);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1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单位);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7、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附件1)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表3),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满1年是指至考试当年的8月31日已在试用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8、所有上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材料按照上述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材料的次序装订。资料按照类别分放(执业医师在前,助理医师在后)
其它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新昌卫生网站公告。联系人:袁伟明,联系电话:86040567。
附件:报名相关表格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