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进一步发挥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培训平台的作用,为学员提供更多优质的学习资源,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经研究,自2016年3月1日起,系统内学员凡按照原培训模式在“视频一”或“视频二”中选择一门及多门课程培训合格并记录相应学分后,均可继续学习“视频一”或“视频二”中的其他所有课程,但不记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习时间截至当年的12月31日。
特此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