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江西卫生人才网 > 正文
有关公开征集2016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6/6/28 字体: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我委从即日起向全省公开征集2016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解决我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

  (二)符合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有利于加快补充完善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符合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实际、行业现实和监管需要。

  二、立项的领域

  (一)已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议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

  (二)本省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且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三)适合本省食品安全管理需要的检验方法与检验规程。

  三、立项建议要求

  (一)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等资料。

  (三)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四)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五)标准起草单位和负责人应当充分论证,熟悉相关领域食品安全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了解各方面意见,按时完成标准起草任务。

  四、报送时限与程序

  请有关单位于2016年4月1日前向我委报送立项建议,立项建议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格式填写,并同时报送相关科学文献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确定2016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报送地址: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公室(南昌市北京东路555号 省疾控中心,邮编330029,电话:0791-88300876)。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26日

  

  

  

相关文章
 浙江人民卫生人才网:省卫生系列计生委 省财
 嵊州医学考试中心:有关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
 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重庆市卫生系列和计划
 丽水人民卫生网:市卫生局12月份重点工作安
 重庆人才网:关于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获取
 吴江人民卫生人才网:2013年吴江区卫生监督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