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健全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要求各地应按照服务工作数量、质量,经考核后核算拨付,不能简单按照服务人口、补助标准切块分割。
针对现场巡查不及时,信息报送不准确、超支发放卫生监督协管费用等问题,通知指出,各单位对协管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协管员按要求完成巡查和信息上报任务,并对协管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跟踪整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开支的协管服务相关经费不得用于个人配发协管信息报送终端,不得用于发放个人通信补贴。各单位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终端的管理,严格登记造册,并列入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防止公物私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协管服务相关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要通过建立健全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有限经费最大限度发挥效益。省卫生计生委对各单位协管工作及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将择机组织进行抽查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