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水利厅联合召开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督查动员暨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动员、部署了全省开展农村千吨以上集中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督查行动,解读了省卫生计生委、省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卫生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此次专项督查方案。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晓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农水处苏立群副处长代表省水利厅参加会议并发言,全省卫计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水利(水务)部门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卫生监督和管理的负责人,共700余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李晓琼强调,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卫生状况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全省各地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存在较大卫生安全隐患,各级卫生计生、水利(水务)部门要正确认识农村集中供水卫生安全现状,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要明确督查重点,强化工作责任,广泛深入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卫生专项督查行动,有的放矢地解决当前存在的农村集中供水卫生安全突出问题;要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共同建立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卫生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我省农村集中供水卫生合格率达到卫生标准,共同把好农村集中供水卫生“安全关”。
省水利厅农水处苏立群副处长指出,“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了大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700余万农村居民因此受益,但在建设和运营上也暴露出一些卫生保障问题,开展此次专项督查将对保障农村供水卫生安全、提高农村居民身心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水利(水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此次督查内容;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认真完成专项督查;要对照问题,加强整改,充分发挥督查成效。
据了解,2015年6月25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卫生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5〕50号),此次专项督查是贯彻落实该文件的一个具体措施,将对该省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卫生安全状况发生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