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阳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辽阳市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要求,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我市2016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市卫发〔2016〕106号)》(附件1)。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组织实施我市2016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2016年,我市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计划5名,其中,辽阳县2名、灯塔市3名,详见“2016年辽阳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考试违纪尚未解除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需要回避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nly.lss。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和相关信息。
2、招考岗位查询。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次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需要咨询《职位信息》的,请拨打市卫计委人事科教科咨询电话。
3、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络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网上缴费的形式。网上报名的网址是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00时至9月9日上午11:00时(不含双休日)。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报名网。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辽阳市人事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式大小相近)。考试管理机构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和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审核。考生对网上审核需咨询的问题,咨询电话:0419-4123684。
(2)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自行打印《2016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2份,于8月29 日9:00时至9月9日11:00(不含双休日)前持报考人员身份证、《2016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原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提供。资格审查的流程是,第一步:到辽阳市人民政府北塔楼市卫计委人事科教科926房间,联系电话:0419-2123986。现场审核报名者的岗位条件,确认提供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的真伪。第二步:到辽阳市白塔区武圣路17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8房间,联系电话:0419-4123684。审核学历、报到证等常规证件。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缴费,保留缴费凭证,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9-4123684。查询时请提供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确认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成功的考生注意关注网站信息,及时登录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各一式2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办法和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法及内容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素质与能力、医学专业知识、医疗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应聘人员请自带黑色钢笔(圆珠笔或水性笔)。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离开面试考场。
(三)考试总成绩
1、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两位小数。
2、成绩公布:
总成绩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组织相关人员计算并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所有考试成绩均为并列者,均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采取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调查社会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被聘用资格。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发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即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财政共同承担,用于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补贴,以提高特岗全科医生待遇和保障。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严肃纪律。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征信档案。3年内取消参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加强管理。在招聘的操作过程中如有调整、变动及有关事项需要通知报考人员的,将及时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因未能及时查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3、畅通联络。在招聘(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的各类培训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咨询联系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19-4123684
辽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科0419-2123986 2123005
附件:1. 关于开展我市2016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
方案
2. 2016年辽阳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
辽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件 |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辽阳市财政局 |
辽市卫发〔2016〕106号
关于开展我市2016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
招聘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卫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人发[2013]3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2016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为保证我市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我市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辽市卫发〔2015〕28号),特制定我市2016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是针对我市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急需全科医生的问题,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全科医生,并派驻至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定年限所开展的有关工作。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以缓解基层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工作应在有空编空岗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以确保招聘的全科医生有编有岗。全科医生入编后,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招聘与管理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 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三) 人员招聘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程序如下:
1.招聘计划。2016年,我市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计划5名,其中,辽阳县2名、灯塔市3名。将经过审核、规范的招聘计划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2.报名方式。按照公开招聘的报名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报名、审核。
3.招聘考试。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组织资格审查后,通过笔试、面试的形式,择优确定岗位人选。
4.签订合同。县级公立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
(四) 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2016年省财政安排资金每人4万元用于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补贴,市、县两级财政根据省财政补助情况予以适当配套补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 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已列入本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是提高我市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稳步实施。
(二)各司其职,统筹协调。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我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规划指导、资金保障和督导评估等工作。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联 系 人: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 徐晓琳
联系电话及传真:0419-2123986
电子邮箱:lywsjkjk@163。com
联 系 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 徐嘉鹏
联系电话及传真: 0419-4124340
电子邮箱: lnlysrsj@163。com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科社保科 尚冰
联系电话及传真:0419-2289125
电子邮箱: lycl9126@163。com
辽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财政局
2016年8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辽阳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印发 |
附件2: | |||||||||
2016年辽阳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
招聘单位名称 | 经费来源 | 招聘计划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 聘 条 件 | 备 注 |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学 位 | 其 他 | 派遣至乡镇卫生院 | |||||
辽阳县中心医院 | 差额 | 2 | 特岗全科医生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 | 甜水乡卫生院 | 本计划为派驻乡镇卫生院服务至少达到五年的全科特岗计划,招聘条件及聘后管理详情见辽阳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辽市卫发[2016]106号文件)。如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或者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 | 河栏中心医院 | ||||||
灯塔市中心医院 | 差额 | 3 | 特岗全科医生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 | 佟二堡中心卫生院 |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 | 柳条寨卫生院 |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 | 柳河子镇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