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郧西县景阳乡骡马店村医疗室变更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郧西县景阳乡骡马店村医疗室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受理了该卫生室要求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郧西县景阳乡骡马店村医疗室
医疗机构地址:郧西县景阳乡骡马店村一组
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耿家财
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耿永青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服务对象:社会经营性质:营利性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联系。受理电话:0719—6226907联系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邮编:4426002016年10月8日
拟批准郧西县安家乡八道河村卫生室变更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郧西县安家乡八道河村卫生室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受理了该卫生室要求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郧西县安家乡八道河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地址:郧西县安家乡八道河村九组
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冯天鸿
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党升军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服务对象:社会经营性质:非营利性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联系。受理电话:0719—6226907联系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邮编:4426002016年10月8日
拟批准郧西县安家乡卸甲坡村卫生室变更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郧西县安家乡卸甲坡村卫生室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受理了该卫生室要求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郧西县安家乡卸甲坡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地址:郧西县安家乡卸甲坡村三组
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马万梅
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董成文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服务对象:社会经营性质:非营利性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联系。受理电话:0719—6226907联系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邮编:4426002016年10月8日
拟批准郧西县店子镇铁山寺村医疗室变更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郧西县店子镇铁山寺村医疗室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受理了该卫生室要求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郧西县店子镇铁山寺村医疗室
医疗机构地址:郧西县店子镇东湖路96-3号
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辛祥政
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桂书翠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服务对象:社会经营性质:营利性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联系。受理电话:0719—6226907联系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邮编:4426002016年10月8日
拟批准郧西县六郎乡黄龙沟村卫生室变更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郧西县六郎乡黄龙沟村卫生室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受理了该卫生室要求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郧西县六郎乡黄龙沟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地址:郧西县六郎乡黄龙沟村五组
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夏安彬
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柯希岳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服务对象:社会经营性质:非营利性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联系。受理电话:0719—6226907联系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邮编:4426002016年10月8日
拟批准郧西县城关镇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有关事项公示
根据郧西县城关镇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受理了该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求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郧西县城关镇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机构地址: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27号
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吴永斌
拟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吴宇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对象:社会经营性质:非营利性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郧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联系。受理电话:0719—6226907联系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东路206号,邮编:442600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