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及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2015〕35号)和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人社发〔2014〕54号)精神,现将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并纳入武汉市管理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内容
在站博士后从事国家、省、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或者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可申请1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依照专家评审结果确定。
三、申报方式
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1、登陆系统。申报单位可登录“武汉市创新人才申报系统服务平台”(http://whest.xicp。net/chuangxinshenbao/)进行注册。
2、在线进行申报。以注册用户名登陆后,在“申报人名单”→点击“增加”→“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博士后专项)”→确定后点击“填写”进入申报系统。
3、填写资料并上传附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项目扫描件(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项目计划说明书不超过20M),填写过程中可以随时保存,下次登录进来后能再次填写。
4、申报情况承诺。在“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页面中,下载并打印《申报情况承诺书》,再将填写好的《申报情况承诺书》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5、提交申报信息。在确认已填写信息完整、正确后,在“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页面点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
6、修改。主管部门审核后,如果对提交的申请有修改意见,会退回给申报人,将修改意见放在“审核意见”栏内,依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11月18日(周五)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并提交,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届时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各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于11月22日(周二)17:00前,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录入整理纸质材料,待项目资助获批公示后,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包括申请表和项目佐证附件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报经主管部门签章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20室
联系电话:027-85771625、85779354
联 系 人:陈 欢 杨 帆
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