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范围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共22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集合时间:2016年11月1日(周二)早7:30。
集合地点: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花园南路,玉皇皋市场东)门诊楼五楼学术报告厅。
体检费用:每人需缴纳体检费300元。
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集合,经审核无误后进行体检。
除特殊情况经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外,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考察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察工作自即日开始至11月12日结束。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安排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