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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启示
来源: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7/2/10 字体:

根据市直公立医院备案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5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8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8月12日11:00—8月17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wjw。gov。cn(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8月12日11:00—8月17日12:00

《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8月12日11:00—8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6年9月5日9:00—9月9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6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于8月18日9:00至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712室)办理考务费减免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紧缺专业岗位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护理、检验、中医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计委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6年9月10日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市卫计委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对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安排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市卫计委和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前,市卫计委将在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计委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发放《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人员为市直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考察体检、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在附件1《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43726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8510587

附件:1、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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