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民族医诊疗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7〕59号)要求,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医院按照申报范围、条件、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推荐上报,并经我局审核,拟推荐青海省藏医院、海南州藏医院为区域民族医诊疗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7年4月21日-27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中藏医药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971-8244247
邮箱:qhszzyyglj@126。com
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