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基本分数线
1.统考
门 类 | 一级学科 | 英语 | 政治 | 综合 | 专业基础 | 总分 |
医 学 | 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西医结合 | 50 | 50 | 170 | 315 | |
口腔医学 | 50 | 50 | 160 | 295 | ||
药学 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 50 | 50 | 85 | 85 | 305 | |
理 学 | 科学技术史 | 50 | 50 | 170 | 315 | |
生物学 | 50 | 50 | 85 | 85 | 320 |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 | 50 | 50 | 170 | 315 | |
法 学 | 政治学 | 50 | 50 | 100 | 100 | 320 |
2.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部或研招办查询。
3.少数民族考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并在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20分。
二、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医学部各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通知复试,如果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同时,医学部研招办将3月21日后陆续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名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