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领导小组通告
第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的规定,现就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www.med126.com,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1.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3. 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22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4.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0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首次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2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下载www.med126.com,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参加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再次报考的考生,报名信息没有重大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确认,只需按有关要求缴纳考试费用。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考生应根据北京市财政、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北京市兽医全科类兽医综合知识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四科共计180元。水生动物类兽医综合知识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四科共计200元。考点办公室现场确认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经审核报名材料信息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的,收取考务考试费并开具缴费凭据。考区在审核工作结束后,打印考试费财政票据。财政票据由考生到考点办公室领取。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4日至10月13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具体安排为:试卷一、试卷二:10月14日上午9:00~11:30。试卷三、试卷四:10月14日下午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