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50号
2015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现就2015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15年12月28日公布,考生从12月28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本人成绩。
点击进入:2015年执业兽医师成绩查询入口
二、合格分数线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5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5分和191分;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59分和146分。
三、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申请。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在2016年2月22日前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进行网上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未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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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资格确认。成绩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网上资格申请的人员,应于2016年2月23日-3月4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到本市考点办公室(考试报名缴费地)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四、资格证书的颁发与领取
1.证书颁发。经省考区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安徽省农业信息网和安徽省畜牧兽医网上公示。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公示结束后,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成绩。
2.证书领取。各市考点办公室于2016年3月21-31日(节假日除外)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委窗口领取本辖区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符合合格分数线标准的人员于2016年4月1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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