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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发病用药情况:什么是疫情报告制度?
疫苗免疫 更新:2016/6/20 字体:
什么是疫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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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动物疫情实行统一管理《动物防疫法》第十;[L条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公布4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要求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除了法定的疫情公布机关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动物疫情。(2)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虑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b《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3)动物疫情报告的具体做法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了解疫情,掌握疫情,是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首要条件。尤其是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是有关决策机关掌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是决策机关准确地把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地进行决策,'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①疫情报告主体(报告义务人)?a.饲养、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b.动物疫病诊疗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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