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省考区办公室公告 (第10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规定,现就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7年1月20日公布,考生从1月2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6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2分和200分。
三、资格证书申请
成绩合格考生于2017年2月13——2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自主选定提交有关材料的预约日期;于2017年2月27日——3月3日现场向报名地考点(各考点联系电话附后)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包含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所有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约申请和现场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经考点查验合格的,由考点将申请表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报省考区办审核,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考生需补充的全部资料,不合格的通知考生并说明原因,申报材料复印件报省考区办。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省考区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考生并说明原因,报请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成证书号,证书由省考区办公室打印并组织各考点发放。
四、资格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经2016年10月30至12月31日在网上申请后,于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证书由省考区办公室打印并组织各考点发放。
五、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补证人员),请于2017年3月20日-31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资格申请提交材料点或指定县(区)领取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代领需提供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名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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