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17〕1号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7号公告》精神, 现就2016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 分数线分别为222分和200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7年1月20日公 布,考生自2017年1月2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 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资格申请
1、申请人于2017年2月28日前登陆中国兽医网申请资格认定,主要包括:提交 申请信息,预约确认时间,查看确认地,选择证书领取地点, 获取申报号码等。
2、申请人于2017年3月6日-3月17日到确认地提交申请材料。
四、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 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 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五、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在2016 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信 息平台申请,于2017年3月6日-3月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 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六、证书领取
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3日零时后登陆中国兽医网查询认定结果。经认定合格的申 请人,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4月21日。领取地点为考生自 行选定的证书领取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对认定结果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提出行政复议。
联系人:张文娟 联系电话:0531-87198900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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