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农业局关于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怒江州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7年1月20日公布,考生自2017年1月2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决定,2016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2分和200分。
三、考生网上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7年2月6日至2月17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在网上预约资格审查时间,并于2017年2月17日前,至网上预约地点提交申请表和审核材料。
四、考生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怒江州农业局兽医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网上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2017 年2月17日前。
五、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2017年3月10日以后,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审核结果,也可在省农业厅网查询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经审核合格的,由云南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六、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在州农业局411室领取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怒江州考区办公室 0886-362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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