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执业兽医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地点
(一)缴费标准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 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1号) 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51元,4科 共计204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60元,4科共计240元。
考生请在8月7日至8月11日期间到网报预约选定的 缴费地点(缴费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领取《山东省非 税收入通用票据》到代收银行缴款,凭代收银行盖章的收款 票据,经考务人员审验并系统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考生 一旦交费成功,考试费将不予退还。
附件: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东考区各考点考试缴费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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