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天津卫生厅 > 正文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告
来源:天津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8号)精神,现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时间:2013年7月1日—15日,天津考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个人在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med126.com/wsj/),按要求如实填录信息上传照片,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报所在医疗机构进行初审,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资格审核确认:
(1)单位审核、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8日
各医疗机构初审后,统一持考生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辖区卫生局医政科(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如考生个人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的,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2)考区复审时间:2013年4月8日以后(具体时间见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按规定的时间统一到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卫里19号2楼)办理考生报考资格复审工作。

三、考生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表》。
凡须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其原件均由所在的医疗机构及区、县卫生局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硕、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证明表》可从中国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cn)"下载中心"下载。

四、其他事项
(一)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med126.com/wsj/
   (三)考生于6月中上旬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www.med126.com/wsj/)自行打印准考证。

  附:各辖区卫生局医政部门(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13年2月25日

相关文章
 嘉善卫生人才考试网:嘉善县2014年医师执业
 南开区卫生人才网:关于2012年医师注册的通
 池州市医学考试中心:有关卫生系列专业技术
 乌鲁木齐医师考试网:关于公布2012年医师资
 赣州卫生局:关于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
 浙江人民卫生网:省卫生系列计生委 省人力社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