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卫公〔20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对杞梓里镇六合村等16家村卫生室(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予以变更。
特此公告
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目录。
歙县卫生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3年变更主要负责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