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安徽卫生厅 > 马鞍山 > 正文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
来源:马鞍山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卫人秘〔2012〕27号

各考点、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5月19日9:00-11:30
实践能力14:00-16:30

  三、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http://www.100ksw。com/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后的现场确认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请各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四、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各考点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相关文章
 内蒙古医学考试网:关于同意包头李德皮肤病
 阜阳医师考试网:关于下放医师护士执业注册
 济宁医师考试网:关于做好我市中医类别住院
 辽阳医学考试中心:市妇幼保健所深入山区为
 常州人民卫生人才网:常州市拟批准“常州红
 池州市医学考试中心: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