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广东卫生厅 > 广州 > 正文
海珠区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要求
来源:海珠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一、海珠区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22日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www.med126.com/wsj/)

  2、受理考试报名资料:3月24日—4月7日,请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按《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安排表》的时间到海珠区卫生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二、报考材料要求:

  每位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规格,按顺序在侧面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同时交到海珠区卫生学校审核,填报和提交材料不得缺、漏项,否则不予受理。未能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请于4月7日前办理,过期不予补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打印)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把握相片质量关,要清晰,证件照)

  2.考生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签名要正确,与申请表一致)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1.该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应与“申请表”上所填毕业证书信息一致。

  2. 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如专升本2年制应同时交专科学历)。

  3.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4. 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 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遗失须有临时身份证及回执且在有效期内)

  4.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第3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试用(或执业)时间填写要准确(近一年内有效),如下例:

  2009年8月31日~2010年8月31日,  注:截止日期不能填“至今”,试用(或执业)时间计算截至日期到本年8月31日止,少于一年者不得报考。

  2.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公章(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无效),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须签日期,考核情况不可空白,应填写“考核合格”或“合格”等。

  3.所盖公章名称与“申请表”上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4页: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1.所有考生均须要提交此项。

  2.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试用单位必须有与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另还需提交(第5-7页):

  第5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部门不可)公章,及签日期,考核情况应填写“考核合格”或“合格”等。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

  2.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注册信息页。

  2.《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试用单位必须一致。

  第8页:报考所需其他材料(如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研究生临床实践证明、转正证明、计生局证明、毕业证验证证明等)

  说明:1.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个人的证明材料(哪里出错哪里出证明)。

  3.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4.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可在学校所在地报考,也可在实习单位所在地报考,由考生自行选择。

  5.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一般存于人事档案中。

  6. 试用(或执业)机构是计生单位的,须附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注:考核合格证明盖章为计生单位章,计生局证明盖章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7. 卫生站(无执业医师)的考生,除盖卫生站公章外,须加盖上级主管卫生院公章。

  8.外籍、港澳台本科考生必需提交《……实习申请审核表》;外籍、港澳台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在学期间有一年临床实践训练(由学校出具证明,见参考格式),不需提交《……实习申请审核表》。

  三、缴交考试费。

  提交报名资料同时缴交考试费,报考执业医师考试费280元/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190元/人。

  四、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日—15日

  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2010年9月11—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2010年9月11日一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均不受理现场报名。

  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工作,将报名材料按时间表的安排统一报送我局,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

  七、相关表格可到海珠卫生信息网(www.hzqws。gov。cn)网上公告栏下载。

  注:关于信息更正问题处理:

  凡在网上报名发现错误不能更改者,请在报名申请表上错误地方用钢笔或签字笔划一条横线(切勿涂改),在旁填写更正信息,并签名确认,更正内容只限定:姓名、性别、年龄、报考级别、报考类别五项,其余均不受理更正。

  关于未上传相片问题处理:

  由于报名网站考生入口已关闭(不可再上传相片、修改信息,打印等),考点可以为其上传相片,暂定这部分人员作如下处理:交相片1张(贴在报名申请表上),另交相片的电子版(光盘,并写上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文件名应设为:单位+姓名,格式为jpg。

  凡已申请报考信息更正或未上传照片的考生,请务必于2010年4月2日到海珠区卫生学校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单位

3月24日

(星期三)

9:00

11:00

新华门诊、精诚口腔诊所、海鹰诊所、康乐康门诊部、同康门诊部、康宝门诊部、仁济门诊、康优综合门诊部、鹭江南门诊部、康乐医疗门诊部、江楠诊所、东华医疗门诊部、敦和医疗门诊、双辉诊所、珠啤集团卫生所

广船沙园门诊部、康泰门诊部、温超平诊所、广州颐康门诊、天博医疗门诊、桥南诊所、巨人诊所、明爱医疗门诊部、博爱医疗门诊部、康民综合门诊、新阳光医疗门诊部、健民诊所、健康诊所、祝向玲诊所、友爱诊所、钟成就诊所、仁康门诊部

14:00至

16:00

天健诊所、万寿门诊部、钟成就诊所、康源门诊部、凌康诊所、王国良中医诊所、江世宁诊所、张颖门诊、李占锋中医诊所、民安诊所、凌爱诊所、经纬门诊部、海洲门诊部、维健门诊、泰沙门诊部、康宝门诊部、赤沙诊所、仑头诊所、土华诊所、瑞宝门诊、联星诊所、国家海洋局南海综合门诊部、广二医疗美容门诊、中大眼科门诊部、省公安司法学院门诊部、

3月25日

(星期四)

9:00

10:30

南洲三滘站、南石头石岗站、官洲中心、华洲龙潭站、华洲小洲站、琶洲黄埔站、官洲北山站、琶洲街琶洲站、广州老年病医院、广渔医院

14:00至

16:00

广东省药学院门诊部、海珠区口腔医院、联合医院、新港卫生院

日期

时间

单位

3月26日

(星期五)

9:00

11:00

海珠区中医院、海珠区红十字会医院、石溪中医院

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广东省江南医院、广纸医院

14:00至

16:00

复大医院、广州新江南手外科医院、省口腔医院

3月29日

(星期一)

9:00

11:00

省职防院、广州协佳泌尿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一医院

14:00至

16:00

区二医院、广州新海医院、广州紫荆医院

3月30日

(星期二)

9:00

11:00

新滘人民医院、金域检验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14:00至

16:00

广州中医药大学骨伤科医院、华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疾控中心

3月31日

(星期三)

9:00

11:00

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14:00至

16:00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红会医院、

4月1日

(星期四)

9:00

11:00

珠江医院、区辖内部医疗机构(厂矿、学校、幼儿园医务室等)及其他

14:30至

16:00

区辖内部医疗机构(厂矿、学校、幼儿园医务室等)及其他。

4月2日

(星期五)

全天

已申请报考信息更正或未上传照片的考生,到我局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

4月6—7日

全天

资料整理

  报考材料说明

  一、海珠区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22日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www.med126.com/wsj/)

  2、受理考试报名资料:3月24日—4月7日,请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按《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安排表》的时间到海珠区卫生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二、报考材料要求:

  每位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规格,按顺序在侧面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同时交到海珠区卫生学校审核,填报和提交材料不得缺、漏项,否则不予受理。未能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请于4月7日前办理,过期不予补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打印)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把握相片质量关,要清晰,证件照)

  2.考生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签名要正确,与申请表一致)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1.该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应与“申请表”上所填毕业证书信息一致。

  2. 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如专升本2年制应同时交专科学历)。

  3.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4. 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 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遗失须有临时身份证及回执且在有效期内)

  4.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第3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试用(或执业)时间填写要准确(近一年内有效),如下例:

  2009年8月31日~2010年8月31日,  注:截止日期不能填“至今”,试用(或执业)时间计算截至日期到本年8月31日止,少于一年者不得报考。

  2.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公章(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无效),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须签日期,考核情况不可空白,应填写“考核合格”或“合格”等。

  3.所盖公章名称与“申请表”上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4页: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1.所有考生均须要提交此项。

  2.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试用单位必须有与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另还需提交(第5-7页):

  第5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部门不可)公章,及签日期,考核情况应填写“考核合格”或“合格”等。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

  2.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注册信息页。

  2.《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试用单位必须一致。

  第8页:报考所需其他材料(如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研究生临床实践证明、转正证明、计生局证明、毕业证验证证明等)

  说明:1.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个人的证明材料(哪里出错哪里出证明)。

  3.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4.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可在学校所在地报考,也可在实习单位所在地报考,由考生自行选择。

  5.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一般存于人事档案中。

  6. 试用(或执业)机构是计生单位的,须附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注:考核合格证明盖章为计生单位章,计生局证明盖章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7. 卫生站(无执业医师)的考生,除盖卫生站公章外,须加盖上级主管卫生院公章。

  8.外籍、港澳台本科考生必需提交《……实习申请审核表》;外籍、港澳台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在学期间有一年临床实践训练(由学校出具证明,见参考格式),不需提交《……实习申请审核表》。

  三、缴交考试费。

  提交报名资料同时缴交考试费,报考执业医师考试费280元/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190元/人。

  四、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日—15日

  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2010年9月11—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2010年9月11日一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均不受理现场报名。

  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工作,将报名材料按时间表的安排统一报送我局,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

  七、相关表格可到海珠卫生信息网(www.hzqws。gov。cn)网上公告栏下载。

  注:关于信息更正问题处理:

  凡在网上报名发现错误不能更改者,请在报名申请表上错误地方用钢笔或签字笔划一条横线(切勿涂改),在旁填写更正信息,并签名确认,更正内容只限定:姓名、性别、年龄、报考级别、报考类别五项,其余均不受理更正。

  关于未上传相片问题处理:

  由于报名网站考生入口已关闭(不可再上传相片、修改信息,打印等),考点可以为其上传相片,暂定这部分人员作如下处理:交相片1张(贴在报名申请表上),另交相片的电子版(光盘,并写上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文件名应设为:单位+姓名,格式为jpg。

  凡已申请报考信息更正或未上传照片的考生,请务必于2010年4月2日到海珠区卫生学校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安排表

  2010年海珠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rar

相关文章
 池州市国家卫生人才网:2013年度池州考点医
 芜湖县卫生信息网:有关打印2014年卫生系列
 义乌卫生考试网:温州医学院义乌教学点成人
 泰州医师考试网:>关于调整泰州市围产期保健
 巴中市医师考试网: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
 十堰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护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