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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要点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3/8/16 字体:

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武卫办[2007]18号

制订日期:2007年3月6日

关 键 词:妇幼保健  社区卫生  要点  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妇幼保健

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我局拟订的《2007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007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将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进一步落实,为建设和谐武汉、创新武汉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工作如下:

一、社区卫生

社区卫生工作将按照“完善、深化、创新、提高”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内涵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努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到2007年底,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创新,规章制度健全,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发展改革顺利,绩效考核科学,民主监督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高。

(一)合理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1、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建设标准,坚持开展“四个一批”工作,即,巩固一批、调整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房屋维修改造、设备配置、统一标识标牌等建设任务,做到布局合理、房屋达标、设备齐全、标识统一。

2、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专业网站、信息网络管理和辅助决策分析系统的阶段建设任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加快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问题,力争今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鼓励各区政府以分批购买的方式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业务用房,逐步实现政府拥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产权的目标。

(二)完善功能,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规范

1、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操作规范;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与考核制度;各科室工作制度;差错、事故防范制度及投诉调查处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控制、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

2、不断探索新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组建“家庭责任医生团队”,与居民家庭开展签约式服务,承诺电话预约、预防保健、健康咨询、上门服务等。继续开展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家庭健康指导、家庭康复指导等“六上门”服务。

3、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大课堂”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对居民生活行为进行健康指导,促进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社区慢病防治,对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实行一对一的规范化健康管理,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就医。落实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到社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接种疫苗,实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开展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的康复治疗。在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应用中医药,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严格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惠民政策,开展好社区特困人群的社区医疗救助。努力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站里有亮点、中心有特色、区里有典型、市里有示范的“四有”目标。

(三)提高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能力建设

1、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岗位培训。加强对已经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针对社区卫生相应岗位执业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部通过岗位培训目的。

2、加大公立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力度。建立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协作关系和有效的双向转诊信息沟通渠道,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继续鼓励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老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纳入医院的继续教育工作计划,提供免费的进修学习机会。

3、吸引和鼓励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加强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措施,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为大学生参加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在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实习、进修创造条件,使一批经过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的大学生扎根社区。

(四)加强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1、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项目的准入管理,对经全科医师规范化岗位培训并符合条件的社区医生,要求完成全科医学专业注册,加强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社区卫生监管制度,严肃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对不符合资质和规定要求的机构,要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可操作性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评体系,从社区卫生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效益、满意度和反应性、机构发展潜力等五个方面考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实现评价结果由卫生部门主观打分变为系统自动生成的目标。

3、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质量管理。加强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医疗纠纷的防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动态监管制度。开展“社区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切实提高社区医疗质量。

4、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完善“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机制,建立动态和长效的评价制度。对已创建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动态考评,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力争在今年完成创建任务。对在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五)深化改革,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

1、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全市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单独设置,实行独立核算,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中心实行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的一体化管理;非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和考核。

2、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对政府举办(街道卫生院转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深化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的制度改革,切实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解除聘用关系。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选择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

3、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药品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配送药品工作,继续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药分开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销售药品试点。

(六)转变观念,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1、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对疾病实施早期诊断和治疗的能力,引导门诊服务下沉社区,主动深入社区,推行“六上门”服务。探索建立社区首诊负责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做到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住院量、上门服务量等医疗服务量比去年增长15%以上的目标。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和利用率,全面掌握居民个人健康状况,建档率达到70%;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实行不间断的健康管理,使高血压、糖尿病人的动态管理率达到70%;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康复等综合卫生服务的能力,突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8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传染病防治工作达标。

3、提高群众满意度。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三个转变”,即,转变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转变服务态度,努力构建融亲情、友情、医患情于一体的和谐医患关系,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在社区就诊安全、实惠、放心、舒心,实现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达到80%以上、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目标。

二、妇幼卫生

妇幼卫生工作将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孕产妇死亡率≤19/10万,婴儿死亡率≤9‰,使我市妇幼卫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贯彻落实“一法两纲”,依法开展妇幼卫生工作

1、制定产科设置及母婴保健技术准入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实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工作。按《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07-2009)》中产科设置与母婴保健技术准入规划,重点对辖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进行规划调整。 

2、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准入管理。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开展机构年度校验、审核换证工作,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监督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杜绝非法接生,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出生性别比整治的相关工作。                  

3、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购买、保管、开具、存档、补办等系列工作,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1、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保健工作规范》、《武汉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细则》《武汉市散居儿童管理实施细则》、《武汉市助产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标准》、《武汉市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开展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我市孕产妇、儿童的系统管理,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按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工作规范考核标准》,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以预防为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3、完善基层妇幼保健功能。落实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新一轮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产科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功能建设,按标准化公共卫生科要求加强妇保、儿保建设。

4、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妇幼保健及助产技术培训,开展针对民营、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产科人员培训和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产科质量水平和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能力。

(三)大力推广母婴安全项目,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

在全市推广黄陂区全国“降消”项目县工作经验,采取培训及举办孕妇学校、专家驻点指导、健康教育、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配备、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重症抢救中心”等工作措施,通过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干预措施,使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得到有效地控制。

探索城区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的模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摸底,利用计生部门、居委会、家庭健康档案做为补充,收集孕妇信息,督促流动人口孕产妇参与系统管理。建立农民工孕产妇限价分娩定点医院,在中心城区设立农民工孕产妇定点分娩医院,保证服务质量,精选服务项目,实施最高限价,提高农民工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四)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措施

1、探索开展免费婚检工作。加强一级预防措施,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婚检服务新模式,在部分区开展免费婚检的基础上,探索在七个中心城区开展免费婚检工作,规范免费婚检的实施。    

2、提高产前疾病筛查率。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孕妇艾滋病筛查工作管理,提高艾滋病筛查率。做好孕妇产前诊断和宫内感染筛查,提高孕妇唐氏综合征筛查率,降低全市出生缺陷儿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率。扩大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保证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筛查率,加强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力度,提高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五)继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及监测工作

1、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落实卫生部“三网”监测及出生缺陷人群监测任务,贯彻执行《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武汉市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按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信息质量控制,针对辖区孕产妇死亡进行分析处理。

2、健全市、区、乡镇(社区)三级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产科、社区(乡镇卫生院)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全面推广实施妇幼保健管理信息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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