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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关于做好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庄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16 字体:

各区(市)卫生局,枣庄高新区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医疗卫生生活中心,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8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7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

(8)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4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五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

(8)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

(9)《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8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考生除符合以上相应类别的报考条件外,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第十七条和枣庄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医师考试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枣卫医字[2009]11号)文件的规定,今后凡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连续两次(年)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报名后未参加考试),第三次(年)[含三次(年)以上]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必须参加由枣庄市卫生局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前培训。此类考生需凭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作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9:00至2009年3月23日9:00,请各位考生按此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错过时间,只能下年再进行报考)。

   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med126.com/wsj//Rmle2009)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2009年3月23日9时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后,需打印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黑白或彩色均可)。

(二)、第二阶段:到现场资格审核

1、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缴费并确认后,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安排(按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所属行政区域划分)如下表:

时 间

区(市)

3月23—25日

滕州市

3月26日

薛城区、高新区

3月27日

台儿庄区

3月30日

山亭区

3月31日

峄城区

4月1日-3日

市直、市中区、矿业集团

3、报名地点: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市中区文化东路40号,市中心血站院内)

4、报名考试费:根据鲁价费发[2005]112号文件规定,执业医师412元/人,助理执业医师296元/人。

三、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09年7月1日-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方能参加综合笔试。综合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12-13日;准考证领取及

发放时间请随时关注枣庄卫生人才网(www.51wsrc。com。cn)。

<, SPAN >四、书籍征订

200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考点可在报名确认现场自愿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及书籍等有关资料的征订手续。

五、工作要求

1、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望各区(市)、各单位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及时告知本辖区、本单位的考生并做好考生有关政策的咨询工作。

2、考生提供材料所需用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3、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详细内容及其相关表格的下载请登录枣庄卫生人才网(www.51wsrc。com。cn)、枣庄卫生信息网(www.zzws。com)查询。咨询电话:3359868、3359886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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