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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来源:济宁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2012年全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扎实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和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启动妇幼保健分级等级评审,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推动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增进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一、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1、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年内组织2次市级考核,并做好迎接省级考核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上半年完成系统安装使用。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成本核算和分项考核,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成果实施管理监督考核,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全面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参与考核等工作。

2深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优化项目方案,简化工作流程,应补尽补,能补快补,方便群众,落实任务。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出入库管理制度,实时掌握叶酸库存情况。实施精细化管理与考核评估,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发挥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提供中的作用。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城市社区推动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的新办法新举措。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绩效考核,推进机构内涵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星级(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择优推荐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开展社区适宜技术培训,支持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与研讨交流。调整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督促、推动各县市区逐步解决机构业务用房问题。

4、完善与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继续深化实施“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才、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在基本医疗保障支持下的社区首诊和签约服务,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完善“社区--医院绿色通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技术指导、业务考核、人员培训方面的作用。召开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5、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继续完善不同举办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模式。推动落实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社区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人主体地位,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制。继续推动非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6、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工作者评选”、“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

三、落实“一法两纲两规划”,扎实推进优生优育工程和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

7、深入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全面推进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2012年10月底前,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和汶上县完成查体任务,其他县市区完成60%;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查体任务。制定《济宁市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查体工作的考核,年内组织2次专项督导。继续完善与妇联、人口计生、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机制,试点探索建立为农村妇女健康查体的长效机制,每两年实施一次妇女病普查。

8、大力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提高人口素质。实施精细化管理,在规范程序、实验室检查、统计报告和考核评价上下功夫,提高工作质量。免费婚检率稳定在90%以上的基础上,重点提高采血率和疾病检出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重点提高筛查率和血片质量;新生儿听力筛查重点完善标准化筛查室建设,提高复筛未通过率,做好可疑患儿的转诊工作;依托济宁市终止妊娠鉴定监测中心做好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提高筛查率;在全市开展新生儿视力筛查和诊断工作,建立标准化实验室与运转体系。对阳性病例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证有效、到位,减少残疾发生。充分利用优生优育信息平台,做好信息录入和日常报告,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9认真落实“一法两纲两规划”。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根据《济宁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济宁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关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10、实施母婴安全工程。实现孕产妇无特殊原因住院分娩率100%。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做好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11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省下达的妇幼保健机构新的编制要求,做好妇幼保健机构定编和人力资源配置。实施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与分级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重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

12实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全省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全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辖区内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

13、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主线,以妇幼卫生信息监测为重点,整合相关信息管理资源,继续做好母婴三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网络化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年报工作。同时搞好质量控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14、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制定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协作机制,扩大覆盖面,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为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和乙肝表面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

15、改善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系统保健管理。实现流动妇女和儿童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6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温馨安全在妇幼”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省卫生厅“三好一满意·温馨安全在妇幼”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努力营造温馨、和谐、安全的妇幼保健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品牌。

四、全面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17、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以健康素养促进为核心,丰富载体,扩大健康素养66条的宣传。推广应用健康素养网络测评与学习系统。继续开展“社区健康大讲堂”、“亿万农民健康教育示范点”等活动。

18、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暗访检查与督导。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扩大控烟履约宣传。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

二〇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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