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内蒙古卫生厅 > 包头 > 正文
转发自治区继教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区继续医学教育统一培训考试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包卫发〔2011〕165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自治区医学继续教育统一培训考试的通知》(内继委[2011]0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1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专业课考试根据《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包头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包卫发[1999]220号),结合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标准,成绩在60分以上的授予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5学分(30学时),授予初级卫生技术人员9学分(18学时)。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对象的要求,认真落实培训、考试人员,将本单位参加培训考试的卫生技术人员按高、中、初职称分开登记在报名表上,并按照报名表顺序、格式,在Excell下制成电子表格,(电子表格见kjkggyx2010@163。com,密码123456)。于7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培训考试费用报送市卫生局科教科。
三、报名时请同时交纳专业课培训教材费25元(参加培训考试的人员必须订购教材)、培训考试费15元共计40元(各单位留6元,上交34元)。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龚永红
E-mail:wsjkjk2010@163。com
联系电话:2529971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
相关文章
 天津医药卫生人才网:2014年临床执业(助理)
 广安医学网:2012年7月2日医师资格考试实践
 乐山卫生局: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乐山考
 内蒙古医师考试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同意通
 北海医师考试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海珠区医考网:海珠区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影像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