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0年2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公布后,由于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对有关条件和要求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补充事项
1、选调范围。在银川市范围内,自治区属公立医疗机构、银川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和贺兰、永宁、灵武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中已占用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正式职工。其中会计岗位不限定医疗机构,银川市范围内已占用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正式职工均可报名。
2、检验岗位。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检验主治(管)医(技)师及以上职称,目前从事检验专业工作。
3、内科岗位。选调人数为2人,减少1人。
4、护理岗位。增设护理岗位1人,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担任护士长职务,中共党员。
二、程序调整
发布补充公告时间为2010年 3月5日,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16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条件不变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