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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8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
来源: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关于办理2008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乌卫医函[2009]30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要求及自治区卫生厅安排,将开展2008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0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医师资格证》工本费5元/人。

5、办理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二、时间:2009年5月5日 — 6月10日

1、个体诊所人员请以诊所为单位,向所在区县卫生局上交材料;(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诊所办证人员直接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所属卫生局上交材料,其中:自治区属、市属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兵团所属单位(含诊所)全部报所属兵团卫生局。

3、如有2007年考试合格人员未办理医师资格证者,此次也可一并办理,但汇总表需单独填写并注明。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处 才万

电 话:2351070。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

办理2008年度《医师资格证》汇总表

单位: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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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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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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