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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昌吉州关于做好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阜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昌吉州卫生局《关于做好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报材料时间

2012年12月25日11:00前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报名表》2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具有医师资格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参加过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者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A4纸)。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间上报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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