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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兵团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疆兵团考试信息网 更新:2013/8/16 字体: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44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0号)精神,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定于10月19日、20日统一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民营企业、非公组织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

  10月19日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方式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18号)为依据,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笔、橡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现场确认缴费时间:7月15日-7月26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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