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自治区医学考务中心:
现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