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内蒙古卫生厅 > 正文
关于委托自治区医学会和医师协会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9/13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我区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内卫医政字〔2010〕547号)要求,拟建立自治区第二类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并委托自治区医学会和医师协会负责组织培训基地的申报和技术审核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将陆续组织制定并印发第二类医疗技术培训基地标准,各盟市卫生局要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报培训基地,并统一向自治区医学会和医师协会推荐,厅直属各医院和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可直接向自治区医学会和医师协会提出申请。获评达到相应技术培训基地标准的申报单位将作为自治区培训基地,由自治区卫生厅颁发牌匾及证书,承担自治区该项医疗技术的培训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抄送:自治区医学会。

相关文章
 临海人才网:全国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石景山医学考试网:2015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
 桂林医师考试网:桂林考点2007年全国医师资
 韶关市医学网: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歙县卫生网:乡镇卫生院优秀骨干医师候选人
 义乌医考中心: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增补药品目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