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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系列计生委有关同意深圳国丹妇儿科医院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深卫计医政〔2014〕220号
来源:北京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4/12/18 字体:

深圳国丹妇儿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深圳国丹妇儿科医院执业登记注册和变更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委组织专家对该医院进行实地检查评估,专家组认为该医院基本具备医院开业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国丹妇儿科医院办理执业登记注册,该医院的主要负责人由“陈么娣”变更为“淑萍”。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国丹妇儿科医院。

  (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北侧第十工业区。

  (三)类别:专科医院。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法定代表人: 李爱金。

  (六)主要负责人:姜淑萍。

  (七)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中医科(妇科专业)、内科(门诊)、儿科(门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以上科目如涉及到专项技术临床应用,请在开展前向相关部门取得行政许可。

  (八)床位:50张。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单位:深圳国丹妇儿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登记号:PDY61247-044030617A5182。

  二、要求该医院加强聘用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院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公司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委领取该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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