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办法(试行)》(榕卫农社[2011]37号)有关规定,经准入评估,拟新增确认以下单位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给予为期一年的试行准入,名单如下:
福州东南妇幼医院、73121部队医院、福州东南口腔医院、福州和平肛肠医院、福州神康医院、福州民卫医院、福州东方医院、福州鼓楼左海医院、福州仓山白湖亭医院。
现予以公示一周(2015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对公示结果有疑议的可致电我委新农合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文; 联系电话:0591-83327915)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