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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来源:枣庄市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6/2/23 字体:

关于做好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卫计局、枣矿集团生活卫生中心、局直各单位、各学校:

为确保我市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二)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三)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四)户口或毕业学校非本地区考生请到户籍(档案)所在地报名

二、报名管理、申报程序及报名材料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

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31日考生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自动生成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阶段

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注:关于往届考生护士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审查意见栏盖章的问题:毕业学校属于本地区的外地考生请联系所属学校盖章,本地考生请到当地人才市场(档案托管地)盖章。

2.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由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名单并打印装订成册(学校盖红章);

(3)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所学专业等);

(4)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盖红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另外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学校盖红章);

其中考生名单、毕业证明、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方便考点、考区后期审核工作。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注:经过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以上各类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划分(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时  间    区(市)

1月25日-26日      滕州市、山亭区

1月27日  市中区、峄城区

1月28日—29日    薛城区、枣矿集团、台儿庄区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煤炭卫生学校、枣庄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材料审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确认不受理个人报名。请各学校于1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至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按所在区(市)时间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市中区文化东路40号、市中心血站院内)。

四、报考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4日

9:00—11:00

实践能力

14:00—16:00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考前自行登录枣庄卫生人才网(www.51wsrc。com。cn)、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登录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至5月14日。

六、报名费用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65号)中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共计122元,请考生自备零钱。

七、成绩发布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下发,考生须在成绩查询后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及时了解网上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成绩合格证明将作为考试通过者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八、工作要求

1、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考区”一栏选择“山东”,“考点”一栏选择“枣庄”;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及证书的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2、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近期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照片要求:(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六个月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睛的考生应佩戴眼睛,不得佩戴首饰。

3、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要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必须重新打印申请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请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4、今年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希望各区(市)、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考生到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到现场进行确认,以免造成误报、漏报。

5、属于2016年在校毕业生报名的,请各有关院校及时与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做好本校考生的报名工作。

6、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枣庄卫生人才网的最新通知。

考试办公室电话:0632-3359868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枣庄考点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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